产品别名 |
抽芯铆钉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检查抽芯铆钉成品时需检查:铆体直径、铆体杆长、铆体帽厚以及帽直径、钉芯总长、钉芯外露尺寸、钉帽尺寸,还有装配后的外径都可以考虑。在实际检验中,可针对产品的薄弱环节进行测量,比如:抗拉力、抗剪力,以及钉芯防脱力。关键要注意铆钉的,拉铆足不足,有没有铆接到位;或者是因为钉芯帽子太大,以至铆体管口拉不下去;还有跳头,即钉芯拉断力太低或是断裂尺寸太细等。
性能等级分为15个等级,不锈钢为51级,开口型抽芯铆钉按头部形状分沉头和平圆头两种。其中,性能等级为10级和11级的开口型抽芯铆钉应用较为广泛。2006年国家标准委修订发布了GB/T 12617.1-2006《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10、11级》和GB/T 12618.1-2006《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10、11级》两项关于10、11级开口型抽芯铆钉的国家标准。该两项新标准,分别采用ISO15978:2002和ISO15977:2002国际标准,于2006年7月5日发布,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原GB/T 12617和GB/T 12618两项关于开口型抽芯铆钉的产品标准发布于1990年,本次为次修订。修订后的新标准将按铆钉的机械性能等级分几个部分发布。众所周知,铆钉的性能等级共设06、08、10、11、12、15、20、21、22、23、30、40、41、50和51等15个级别。GB/T 12617标准已发布五个部分,GB/T 12618标准已发布了六个部分,涵盖了10、11、12、20、21、22、30、40、41、51等10个性能等级。GB/T 12617和GB/T 12618标准的发布情况。
旧版本GB/T 12617-1990《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适用于钉体直径为3mm~6mm的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由于新标准补充了公称直径2.4mm的铆钉尺寸系列,删去了6mm的规格,因此,新标准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钉体直径为2.4mm~5mm的铆钉。而且新标准还于钉体和钉芯材料分别为铝合金和钢材的抽芯铆钉。
新标准将铆钉长度尺寸系列由原来的24个简化为9个,有利于铆钉生产企业实行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如果需要公称长度大于30mm的铆钉,可按5mm递增。这样既简化了长度系列,又可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此外,新标准还直接给出了不同长度的铆钉所对应的铆接厚度范围以及铆钉孔直径(分别见表3和表4),供选用铆钉时参考。虽然旧标准也以引用标准的方式,给出了铆接厚度范围,但其数值与新标准不同。新标准中关于铆钉孔直径的规定是旧标准所没有的。
标准完全相同。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了铆钉的表面处理、工作质量以及验收检查、标志与包装等内容。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钉芯断裂载荷、钉芯拆卸力及钉头保持能力的规定。同时补充了“铆钉铆接后,当放大5倍目测检查时,铆钉不应有开裂的痕迹”这一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旧标准中虽然都有关于铆钉材料组合、剪切载荷、拉力载荷三项规定,但数值上已存在差异,贯标时应该引起注意。